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苏委教组〔2021〕33号)要求,现就第二批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党建标杆院系,符合《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见附件1)要求,同时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党建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2.“样板支部”,符合《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2)要求,同时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组织实施
创建“党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培育后,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工作。全校共推荐省级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个。各二级学院可申报参评标杆院系;机关党委可推荐2个样板支部参评,其他二级党组织限报1个样板支部参评。
学校将结合实际,为入选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相应的条件支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全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提供有关支撑材料,请于10月23日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xzit.edu.cn,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行政楼A320,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3105027(5027)
附件1: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docx
附件2: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