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慧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材料移交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通过最后一次党课等形式,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

1.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明确党员责任,增强党员意识。

2.加强毕业生党员纪律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意义、转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督促和提醒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要求党员积极参加转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做好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3.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爱校荣校教育。鼓励他们在新的岗位上不辜负学校的辛勤培养和殷切希望,继续秉承格物致知、敬业乐群的校训,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转出工作

(一)严格审核档案材料

在整理毕业生党员材料时,要重点检查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中签名(盖章)和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将密封的党员材料袋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印章,放入徐州工程学院学生档案中。

(二)准确把握组织关系转接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1.分类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出境读研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党组织。出国(境)前,毕业生党员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党校)登记备案。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及组织关系转出等工作。

2.核准信息,所有毕业生党员实行信息系统接转

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指派专人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操作,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46月。

三、需要提醒和说明的问题

1.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提醒学生党员明确党员档案去向,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报到转入手续,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注意转正时间并按时向转入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2.1031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汇总表》(系统中导出)的纸质版(加盖印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党校)。

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31050275027);电子邮箱:zzb@xzit.edu.cn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531